住宅小区、城中村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外来流动人员涌入城市并聚居于“城中村”,其消防安全状况勘忧,对城市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带来了极大负面影响,加强和改善“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管理已成为现代城市化进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认为,“城中村”是城乡统筹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一种普遍现象,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产业转移的必然产物,要从根本上解决好“城中村”消防安全问题就要全面掌握其现实状况及成因,从政策机制、管理体制、法制监督、科学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等多个层面实施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形成当地政府主导、部门主管、社会监督、群众自觉参与的工作格局,依靠自上而下、自下而上、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形成立体整治、强势推进的局面,确保“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得到扎实开展和彻底根治。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外来流动人员涌入城市并聚居于“城中村”,其消防安全状况勘忧,对城市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带来了极大负面影响,加强和改善“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管理已成为现代城市化进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认为,“城中村”是城乡统筹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一种普遍现象,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大量农村

    剩余劳动力产业转移的必然产物,要从根本上解决好“城中村”消防安全问题就要全面掌握其现实状况及成因,从政策机制、管理体制、法制监督、科学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等多个层面实施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形成当地政府主导、部门主管、社会监督、群众自觉参与的工作格局,依靠自上而下、自下而上、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形成立体整治、强势推进的局面,确保“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得到扎实开展和彻底根治。

    一、“城中村”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及其产生原因

    “城中村”的形成、发展、分布和城市化进程密切相关,就其形态而言,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完全成型的“城中村”,居民为原无地队农民,住宅区域相对狭小,均为城市建成区河网、路网的边缘和交叉死角;二是与城市建成区毗邻的“城边村”,居民大部分已失去土地,仅有少量农用地;三是已列入城区发展框架的“城郊村”,居民大部分保留原农村的生活形态,仍有较多农用地。调查发现,一定规模的“城中村”、绝大部分“城边村”和部分“城郊村”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普遍存在着违法建设泛滥、环境质量低劣、社会问题突出、消防安全状况严峻等“四大顽症”,消防安全问题尤为突出:

    (一)建筑规划杂乱无章、消防隐患突出

    “城中村”绝大多数的民房系私人违章建造的“六无工程”,即无规划设计、无报建审核、自请无资质人员设计、自雇无资质的泥瓦工施工、事中无工程质量监管、事后无质量验收。建筑材料低劣,建筑外型粗燥简陋,建筑质量差。在建好的楼房上违章加层,平房层挤占公路、挤占绿化带等公共面积搭建房间作为摊点、门面等营业性出租房的现象突出,形成“家家违章、户户乱建”的局面。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和科学引导,“握手楼”、“一线天”等建设现象普遍存在,消防安全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城中村”大多是无序发展而来,抗灾防灾设计和设施基本处于空白状态。防火间距远达不到要求,特别是村内布局杂乱,冲充斥流动摊贩和违章搭建的摊点,进出十分不便,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辆无法顺利进入,救灾应急得不到保障。

    (二)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城中村”房屋多为一、二十年前建造的砖瓦结构建筑,有的甚至是有上百年历史的砖木结构建筑,建筑耐火材料等级低。“城中村”房价低、消费低,生活成本低,外来人员高度聚集,居住场所空间狭小、杂物乱堆乱放、用火用电混乱,居住条件差。房屋的出租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一方面见缝插针搭建简易棚,一方面极尽所能用木板等可燃材料隔断成数个小间出租,电气线路老化和乱接乱拉、超负荷用电现象普遍,通常只设一部楼梯出入,一旦发生火灾,紧急疏散和逃生线路严重受阻。此外,城中村外来人员文化层次普遍较低,对消防安全的认识尤其欠缺,违法阻塞消防通道、违章用火用电、乱倒液化气残液、无防护措施丢弃火种等情况时有发生。

一旦遭遇火灾,他们缺乏必要的灭火常识,逃生自救能力差,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三)公共管理机制不健全、消防安全监管不到位

    从理论上讲,“城中村”已经被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原来的乡镇一级管理机构已经撤销,但是政府对“城中村”的管理机构不统一、管理体制不顺畅、管理力量不足,很难真正深入内部,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更是处于真空状态。“城中村”存在大量的小商业、服务业、小作坊等寄生于城市而又有自己独特功能的产业,形成了迎合“城中村”独特社区功能需求的经济单元。这些小场所大多没有合法经营许可,成为行政管理上的软肋,“城中村”商业、娱乐业常显示出另一番“繁荣”、“兴旺”的景象。这些营业性场所往往都没有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且多数存在“三合一”现象。因此,在繁荣的背后,到处充隐藏着火灾隐患。

    二、治理“城中村”存在的困境

    城中村存在的历史问题,涉及到房改、市政、规划、迁移、补偿等方方面面,给改造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可谓“牵一发动全身”,极易陷入困境:

    (一)产权困境

    城中村大量违法建筑的存在与土地产权的特殊性,令改造陷入两难境地;如果承认违法建筑的产权,则鼓励了违法行为,会引起新的抢建,而且城市环境也不允许;如果不承认产权,考虑到法律依据不足及违法行为的普遍性,对该部分违章建筑难以强制拆除,令改造无法进行。

    (二)规划困境

    城中村开发强度大,目前城中村平均容积接近0。03人/平米,市政公用设施赊欠账多。在城区已无空地可以置换的情况下,在城中村范围内即便维持现有的开发强度,也难以达到改善城市环境的要求,而要维持这种起码的城市环境标准,不仅开发商无利可图,业主也不易接受。

    (三)拆迁补偿困境

    城中村住宅面积大,建筑成本高,每年还可以为业主带来相当可观的租金收益,需要补偿安置的资金数额巨大,这给改造单位带来巨大的改造成本(包括交易成本)与风险,令开发商望而却步。

    (四)土地供应困境

    为保证改造单位在改造中有赢利或至少不亏损,政府需要给改造单位实行大幅度的地价优惠,或进行大量资金补贴,这不仅影响到地价收益,进而延缓城市建设步伐,而且容易造成土地供应失控,冲击商品房市场。

    三、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思考

    “城中村”不是被城市遗忘的角落,就其本质来说,它是落后或偏离于城市化进程的产物,“城中村”问题同样也是西方国家城市的“痛”。因此,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城中村”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在当前“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一)科学规划城中村建设

    城市规划时城市建设的蓝图,是建设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城中村各项改造应以规划改造为龙头,根据城市的特色和具体实际,坚持规划先行,注重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从房屋布局、道路系统得改造、公共服务、绿化通风条件的改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方面着手,突破城乡二元管理体制的局限,坚决制止违章建设,要兼顾经济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使城中村与城市真正融为一体。

    (二)建立管理整治“城中村”的长效机制

    “城中村”作为城市管理的基本载体,日益成为个人、家庭与社会、集体、单位联系的重要纽带。“城中村”消防工作越来越多成为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城中村”中,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滞后,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脆弱,已成为消防工作面临的尖锐矛盾,必须建立管理整治“城中村”的长效机制加以解决。对原有建筑物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采取边检查、边指导、边督促的方式,通过部门联合执法、信息通报以及定期汇报政府等机制,强力推进火灾隐患的整改。在检查、整改中,实行“发现一家、挂牌一家、销案一家”的办法,坚决减少火灾隐患的存量。对新建建筑物严把审核关、加大施工过程检查力度,坚持“零隐患”标准。

    (三)建立健全“城中村”消防安全联防机制和联动机制

    要依托各“城中村”村委会,加快建立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消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城中村”村委会都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中村”消防安全巡查、村民家庭和单位的防火检查,对“城中村”内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为维护保养,督促“城中村”内单位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和灭火预案等工作。各“城中村”都要组建专门消防安全队伍,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将防火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到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中村”消防工作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城中村”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机制,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等各项制度,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城中村”村委会为依托,驻村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城中村”消防工作运行机制。

    (四)加强“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基层政府要认真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把“城中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同步实施。一要按照村整体规划,新建多个消防蓄水池,为消防灭火提供充足水源。迎水或背水而居的“城中村”要充分利用自然水源或水流,建立适量的小型“蓄水坝”,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为轻型消防车、摩托车、浮艇泵、手抬泵等提供水源。二是彻底消除消防车通道地面和架空的所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阻碍物,并派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消防车道通行畅通。消防车道宽度不足,或不能正常通行的村,要建立专门的消防队伍,购置小型消防车辆和消防器材,保证村内消防安全。结合当前辖区火灾扑救规律和实战需要,辖区政府配套出资购置消防三轮摩托车装配“城中村”,条件好的三、四台、条件差的达到每村一台至两台,落实专人维修保养,遇有灾情时,迅速展开扑救,将火灾控制和消灭在初萌阶段。

    (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城中村”要紧紧抓住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这个契机,广泛开展活动,推进“城中村”消防工作的开展。要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宣传栏,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定期宣传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每个“城中村”要确定一名消防责任人,负责“城中村”日常消防工作,组织学习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在村内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消防宣传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此外,必须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和重视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新闻、网络媒体、手机短信、消防公益广告播放消防安全知识、灭火逃生常识及有关消防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民众对火灾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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